期货配资资金 银华绍兴原水水利REIT: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6 22:52:33 点击次数:14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6 月 20 日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银华绍兴原水水利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701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
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公告依据 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
—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银华绍
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基准日公募 REITs 份额净
值(单位:元)
截止收益 基准日公募 REITs 可供分
分配基准 配金额(单位:元)
日基金的 本次分红比例 98.88%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公募 REITs 按
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87,000,000.00
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公募 REITs 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公募 REITs 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5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银华绍兴原水水利 REIT。
有关基金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收益分配一次。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
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 98.88%。本基金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
分配金额 87,983,088.01 元,包含 2024 年度(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4 年 12 月
计收益分配金额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截止基准日本基金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
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
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
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
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
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偿还借款本金
支付的现金;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的净支出;资本性支出;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
用;以及对未来合理相关支出的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
新、大修、改造等)、预留不可预见费用、未来合理期间内需要支付的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专项计划管理人的管理费、托管费、外部管理机构的管理费、运营
支出、待缴纳的税金等。
经调整后,本基金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金额 87,983,088.01
元,由如下两项构成:
(1)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可供
分配金额 60,776,733.35 元;
(2)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可供分配金额 27,206,354.66
元。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4 日
除息日 2025 年 6 月 25 日(场内) 2025 年 6 月 24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6 月 27 日(场内) 2025 年 6 月 26 日(场外)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分红对象
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不支持红利再投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次向场内、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自
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托管业务。
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或
通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yhfund.com.cn)咨询有关详情。
五、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
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三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四部分规定
的争议处理方式。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
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新种类基金的投资风险和创新风险、管理风险、
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流动性风险、中介机构履约风险等;
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与
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丧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的风险、法律与政策环境改变的风险等;
险、《取水许可证》续期风险、评估风险、资产维护及资本性支出风险、现金流
预测的风险、股东借款带来的现金流波动风险、运营管理机构履职风险、意外事
件、安全生产事故及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基金净值逐年降低甚
至趋于零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期届满,原始权益人或其指定关联方可能优
先无偿受让项目公司股权相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原水销售价格调整的风险、
原水销售合同续期的风险、处置风险、工程委托代建安排风险、基础设施项目供
水量波动的风险、关联交易的风险、基金存续期长期资产减值的风险、同业竞争
和利益冲突风险、水库未来防洪灌溉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历史超出取水许可规模
供水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未来发生清淤工程与防砂化工程的风险、基础设施项
目共用资产风险等;
险、基础设施基金的要求或决定无法及时有效传递的风险、交易结构设计及条款
设置存在瑕疵的风险;
止上市风险、合规及操作风险、证券市场风险等。
上述揭示事项仅为列举事项,未能详尽列明基础设施基金的所有风险。投资
者在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
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
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
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
结果进行转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